課程名稱 |
民法總則 Civil Code-general Principles |
開課學期 |
102-1 |
授課對象 |
財法組 |
授課教師 |
詹森林 |
課號 |
LAW1076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16110 |
班次 |
01 |
學分 |
3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四3,4,@(10:20~) |
上課地點 |
法2201 |
備註 |
本系、輔系、雙修生優先。 限學士班學生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10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21civilcodeGP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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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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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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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課程教授民法總則重要條文、基本觀念及實務案例。
民法與一般人民日常生活關係最為密切,亦為法官、律師及公證人等其他實務工作者最使用之法律,故法律系同學在校學習過程中,最須投注心力,努力學習。民法總則乃民法的基礎,其內容涵蓋民法所有條文之共通原理,故法律系同學應學好民法總則,以奠立學習民法的根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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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目標 |
本課程希望引導學生開始學習民法,進而喜好民法,將來正確運用民法。 |
課程要求 |
選修學生上課時,應隨時攜帶含有民法條文之工具(書),並於課前預習、課中積極參與討論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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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另約時間 |
指定閱讀 |
1.王澤鑑,民法總則
2.王澤鑑,民法概要
3.胡長清,中國民法總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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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1.書籍:除前述「指定閱讀」所示文獻外,請再參閱國內所有民法總則之教科書
2.裁判:司法院網站→「法學資料檢索系統」→「裁判書查詢」。網址為:http://jirs.judicial.gov.tw/Index.htm
3.其他:網路、報章雜誌報導之民事實際案例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期末考 |
100% |
本課程無期中考;期末考題目為實例題3至4題 |
2. |
上課參與討論 |
0% |
上課參與討論作為加分參考。換言之,課堂討論,僅會導致加分,不會扣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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